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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是怎样一部书(5)

作者:王博 来源:未知 浏览: 我要评论 字号:

它首先是一种节制的态度,尤其是对权力的节制。有权力的人总是有一种使用权力征服他人的冲动,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,任意地支使着在下的人们。这显然不是无为,无为的体现是“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”,创造而不拥有,成功而不骄傲,领导而不主宰。这种态度被认为是“玄德”。无为的圣人是“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”的,自见和自贵很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自恋型人格,这种人的心中只有自己,他人是缺席的。这显然不同于自知和自爱,在后者中,自己和他人同时呈现出来。

因此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引出无为的另一半——自然。它们是相伴而生的观念。无为和自然可以互相定义,但他们的主语刚好相反。无为是对君主的要求,自然则是在君主无为的前提之下百姓所获得的生存状态。君主无为,百姓才能自然。请看《道德经》的五十七章:

“故圣人云:我无为而民自化,我好静而民自正,我无事而民自富,我无欲而民自朴。”

这正是一个极好的说明无为和自然关系的例子,也有助于理解自然的意义。无为的是圣人,自然的是民。如学者们早就强调的,自然的意思和我们现在所谓自然界无关,它指的是一种排除了外力干扰之后的自然而然的状态。因此所谓的自化、自正、自富、自朴都是自然的体现。理想的统治者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,而是充分地考虑并尊重百姓的想法。如四十九章所说:“圣人常无心,以百姓之心为心。”无为的圣人是不该先设一个私心,然后又设法把这个私心变成公心的,百姓的心就是他的心。进一步来看,百姓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心,因此,以百姓心为心并不是真的用百姓心来替代自己的私人之心,而是彻底的无心。老子有时候也称之为“虚”、“无欲”等。只有如此,百姓的自然自主才会成为可能。

这就是所谓的“道法自然”。对这句著名的话,今人有很多误解。其实它的本义很明确,说的就是道并不主宰万物,而是效法其自然。王弼的解释是“在方则法方,在圆则法圆”。它的中间省略了“自然”的主语——万物,因此孤立地看意义也许有些含糊,但如果联系《老子》其他章节的话,就很清楚。譬如五十一章说:“道生之,德畜之,物形之,势成之。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。道之尊,德之贵,夫莫之命而常自然”。这很显然是在道和万物关系语境下的讨论,道虽然生养了万物,但对于万物却不发号施令而是顺其自然的。六十四章中,更明确地提到“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”。依照老子的设想,在上的统治者收敛他的权力欲,在下的百姓可以尽可能发挥其自主性,如此的话,统治者的无为就可以换来百姓的自为,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的局面也就形成了。

天道的敬畏

天道,一个是天道,一个是人心,这是中国人生活的两个根据。老子中得道的圣人仍然是“豫兮若冬涉川,犹兮若畏四邻,俨兮其若客”般的戒慎恐惧。不要太相信自己已经发现和掌握了真理,不必太独断和专制。虚心一点总是好的。

中国人一直到现在还喜欢讲的一句话就是“天理良心”。这句话之所以深入人心,看来是说出了对生活来说很本质的东西。实际上,“天理良心”包含了我们最重视的两个维度:一个是天道,一个是人心。这是中国人生活的两个根据。先秦时期,儒家对人心比较关注,力图从中发掘道德价值和秩序的根源。道家则对天道非常看重,将它视为行事的依据。

《道德经》留给人们的一个深刻印象,就是在讲人间事务的时候,喜欢援引天道或者道作为最终的支持。柔弱是因为天道,不争是因为天道,不仁、无为等都是由于天道。我们经常可以在这部经典中发现类似形式的句子:

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”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,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”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;圣人不仁,以百姓为刍狗。”

这种形式的句子当然不仅是句法问题,它体现的乃是对于道和天道的敬畏。这种敬畏的理由,首先是道相对于包括人在内的这个世界的优先性。在老子看来,道是这个世界的总根源,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”,这个混成之物就是道。经过了一定的演化,万物从中产生,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”。仅凭此点,敬畏就有了足够的理由。但更重要的,还是道本身所显示出的“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”的“玄德”。正是这种玄德,让道可以成为人们生活的指引者,也把道和天地万物紧密地结合起来。同时也是这种玄德,可以赢得万物的心。

道的本意是路,引申而具有法则的意义。天道也就是天的法则,人道就是人生应该遵循的法则。人道应是本于天道的,这是老子的态度。其实这个态度并不算新,从西周到春秋时期,很多人都从天道出发考虑人道的问题。譬如把“礼”看作是本于天的,认为礼是“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”,天有十日,所以人该有十等。但这种说法多具有比附的性质,具体而杂乱,而且有时候还没有从有意志的天道观中摆脱出来。老子则不同,他关心的只是根本的天道,他致力于发掘的是法则性的东西,诸如无为或者法自然,这种法则同时可以成为人道的依据。这就使《道德经》的天道观和此前的天道理论区别了开来,同时也把自己和孔子区别了开来。就孔子来说,我们没有发现他正面涉及过天道的观念,学生的说法是“夫子之文章,可得而闻也。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。但孔子常常谈起天命,并且认为是君子所最该敬畏者。天命和天道的差别是明显的,天命更多的指向某种消极的限制,天道则是积极的秩序的根源

大家可以发现,我对于道和天道并没有刻意区分,采取的是一种混为一谈的态度。至少在法则的意义上,天道和道在老子的叙述中基本没什么区别。因此它们的差别被我忽略了。对天道的敬畏包含着多方面的思考,最重要的一点也许是对人的有限性的揭示。在天和人的关系中,道家始终是大天而小人的。我们都熟悉荀子曾经批评庄子是“蔽于天而不知人”,老子其实也有着这种倾向,著名者如二十五章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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